服務內容
本行信用卡綜合保險承保公司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總公司地址:臺北市南京東路三段 130 號 9 樓
- 官網:https://www.tmnewa.com.tw
- 理賠 / 保單諮詢專線:
- 傳真: (02) 8772-0010
(1) 週一至週五 8:30 ~ 17:30:(02) 8772-7777 轉 3777
免付費專線:0800-068-458
(例假日除外)
(2) 非上班時間及例假日:0800-050-119
重要提醒
- 此保單無法作為歐洲申根險投保證明,若旅遊地有申根保險入境要求須自行額外購買保險。
- 理賠事項及相關所需文件將由新安東京海上產險說明並以保險公司最終判斷為主,若有理賠或保單內容疑慮請洽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理賠 / 保單諮詢專線詢問
- 被保險人不以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分住院診療,或前往不具有全民健康保險之醫院住院診療者,致各項醫療費用未經全民健康保險給付,保險公司將依被保險人實際支付之各項費用之70%給付。
- 每位被保險人之旅遊不便險-國內旅行 (含離島及本島) 總申請次數 (合併所有玉山銀行信用卡) 依年度保險期間上限3次且次數計算以承保事故發生日期認列。
- 因戰爭、罷工、暴動、民眾騷擾、領空關閉 / 空域管制所致之事故或損失,屬於保單除外不保事項,不在信用卡旅遊平安險 / 不便險承保範圍內 (若民眾癱瘓機場屬於民眾騷擾);詳細不保事項請見承保範圍或保單條款。
- 旅遊平安險未承保疾病 / 突發疾病醫療保險;旅遊不便險未承保行程取消 / 縮短保險項目。
-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若行程已出發,於國外機場,因班機取消滯留超過4個小時以上,在滯留地所生之膳食、住宿或住宿地點往返機場之車資費用,憑收據正本,則可申請理賠,但尚未出發行程及自行提前返回所生之費用非保單承保範圍。
- 詳細內容請詳見保險證、信用卡綜合保險、公共運輸工期間旅行平安保險傷害醫療費用附加條款、全程旅行平安保險傷害醫療費用附加條款
使用說明
凡使用本行信用卡為下列承保對象支付旅途中全額公共運輸工具費用,或參加旅行團時刷卡支付80%以上之團費,依不同卡別享旅遊平安險保障。 ( 不包括使用悠遊卡功能之支付 )
- 「團費」是指由旅行社代收轉付被保險人整趟旅程所需之全部費用,且須包含公共運輸工具全部票款費用。
- 「支付」是指被保險人使用承保信用卡向交通運輸業者或旅行社,以信用授權刷卡付款之交易,但不包含儲值支付、資金移轉等交易方式。
- 「公共運輸工具全部票款」包含票價、機場稅、兵險費用、燃油費用及其它附加費用必須全部以信用卡支付,方可享有信用卡綜合保險之保障。公共運輸工具之全部票款款項不得有全部 (如贈送票、免費票) 或部份以優待憑證 (含優惠憑證、兌換券、折價券、酬賓券、 抵用券、優待券、點數等) 抵付票款;或因抽獎中獎或其他方式無償獲得之票證;或僅以信用卡支付機場稅或兵險附加費等相關稅費的機票均不享有信用卡旅遊保險的保障。
- 機票或團費刷退後則無法享有保險保障。若您所購買之機票有不可更改行程之限制,如遇有班機延誤或取消之情形時,航空公司僅能為您辦理退票事宜,此將導致信用卡保險無法申請理賠。
- 理賠方式憑單據正本實支實付。
承保對象
( 被保險人 )
- 持卡人本人。
- 持卡人之配偶及未滿25足歲之未婚子女。
※ 於承保事故發生時為本人、配偶或未滿25足歲之未婚子女,支付參加旅行社之旅遊行程80%以上團費,或支付非參加旅行社之旅遊行程而於出發前已確認班次之公共運輸工具全部票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