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說明
配合政府推動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政策,改善居住環境並提升建築安全與生活品質,協助取得重建所需資金。
適用對象
經重建計畫範圍內全體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辦理重建者:
- 重建計畫範圍內之土地所有權人或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
- 重建計畫範圍內參與重建之法人或自然人。
- 以重建計畫範圍內原有房地為擔保品在其他金融機構貸款之借款人辦理代償既有債務者。
- 依據内政部「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貸款信用保證作業要點」移送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之對象。
貸款方案
貸款適用範圍:
- 建築融資。
- 重建週轉金費用。
- 合建保證金。
- 代償既有債務。
貸款期間:依實際所需時間核定,最長5年。
償還方式:
- 利息按月繳納,本金依約定方式清償。
- 貸款期間,如建物完工出售或轉貸長期擔保放款,應提前清償本金。
- 注意事項:重建計畫範圍內之土地及合法建物應全部辦理信託移轉登記予本行。
諮詢專線
(02)2562-1313 徐科長 (#6007 )、鄭專員 (#6001)、李專員 (#6000)
立即撥打,了解更多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