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簡介
有價證券為財富累積或公司經營上的重要資產。藉由「股權保護信託」將手中持股交付信託,信託期間除能享有原股票之孳息外,更多一層信託的保護,使顧客在無法親自管理的情況下,股權不會遭有心人覬覦。另外法人亦可將公司股權交付信託,透過自益信託架構,當信託期間內若發生股權轉讓,須經由委託人(法人)指示受託人(本行)進行變更,確保經營權。
信託說明
- 透過信託契約約定,使信託之股權若要進行任何變更,需取得委託人同意,以達到資產保全效果。
- 可增設信託監察人,避免委託人於失智失能等非自願情形進行股權移轉。
- 若委託人為法人,於信託期間之股權若要進行轉讓需經法人同意,達到保護經營權效果。
- 此類型信託為自益信託,不因承作信託而產生移轉稅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