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優惠
麗寶OUTLET MALL 母親節檔期活動
活動期間:2025/4/23~2025/5/11
【聯名卡滿額禮】
持玉山麗寶聯名卡當日館內累積消費
- 滿5,000元,贈「100元麗寶樂園渡假區禮券」1份 (限量250份)
- 滿10,000元,贈「200元麗寶樂園渡假區禮券」1份 (限量100份)
- 滿30,000元,贈「600元麗寶樂園渡假區禮券」1份 (限量50份)
【聯名卡倍感加碼抽】
當日館內刷玉山麗寶聯名卡消費滿2,000元,即可獲得抽獎券2張,滿4000元可兌換抽獎券4張,以此類推,買越多越有機會抽中IPAD 、按摩椅、…等多項贈品~
※抽獎券需於活動期間投遞至B區或C區服務台之活動抽獎箱,並保留存根聯兌獎。
※此活動部分專櫃不參與本抽獎活動之店家,請詳見最下方注意事項內 (STUDIO A專櫃參與此抽獎活動,但無法與麗寶OUTLET發票金額合併計算)。
※抽獎券兌換、投遞地點 : B、C區服務台;名單公布日期 : 5/16 (五) 18:00;領獎時間 : 5/19 (一) ~6/13 (五)。
【聯名卡分期禮】
持玉山麗寶聯名卡當日單卡單筆分期10,000元,加贈「100元麗寶樂園渡假區禮券」1份 (限量100份)
【玉山卡】
持玉山信用卡 (不含麗寶聯名卡) 當日館內單卡累積消費滿6,500元,贈「法國MONBENTO牛奶造型保溫瓶」1份 (限量100份)
※滿額禮活動不可累贈,擇一門檻兌換;每日每卡限領1份。
※分期禮同享滿額禮活動,每日每卡限領1份。
※活動期間,聯名卡【每週三、五會員日999送100】與【館內指定餐飲單筆滿888送100】活動暫停兌換。
※館內消費定義不包含麗寶秀泰影城、寶雅、湯姆熊、停車、全家便利商店、STUDIO A及非麗鑫發票之消費。
- 限當日持玉山麗寶聯名卡及同卡號之麗寶OUTLET MALL消費電子發票及銷貨明細方可兌換,恕不接受跨日累積金額,發票 (金額) 限一次兌換完畢,各項贈品活動不可分次兌換,發票一經蓋章兌換後無法再重新計算,且兌換後發票餘額亦不得併入下次兌換累積。
- 贈品數量有限,贈完為止,如有異動將於現場公告,恕不另行通知。
- 分期消費若無特別註明可同享滿額禮活動;正附卡分開計算,限本人兌換,不得代領。
- 持手機信用卡及綁定行動載具 (APP) 支付需持同卡號實體信用卡、同卡號簽單及發票並出示手機信用卡 / 綁定行動載具 (APP) 頁面兌換上述活動贈品。
- 本活動以實際交易金額計算,若為紅利折抵交易,以紅利折抵後之交易金額計算,若付款失敗、交易取消、退貨,該筆交易金額將不列入計算範圍,如有前述原因,已兌換之贈品須全數退還。
- 活動期間購買之商品若有辦理退貨,需將已兌換贈品一併退回辦理。
- 消費發票限當日兌換完畢,恕不接受隔日兌換,發票遺失恕無法參加本活動。
- 若無註明則均以新臺幣計算,玉山銀行及麗寶OUTLET MALL保留活動修改、變更及終止之權利,若有其他未盡事宜依現場公告為準。
- 中獎名單將於2025年5月16日(五)18:00公告於麗寶OUTLET MALL官網及FB,中獎人須同意授權本公司公開中獎者部分名字及電話資訊,依照活動公告完成領獎程序。
- 活動中獎者須於2025年5/19(一)~6/13(五)領獎期間回店完成兌領作業,逾期視同放棄。
- 贈品以實物及券上說明為準,中獎人不得要求更換或折換現金,亦不得移轉他人使用。
- 行動支付與綁定載具請持同卡號實體信用卡、銷貨明細表、手機付款畫面、信用卡簽單出示兌換,若因單據遺失、毀損以致無法判讀恕無法兌換贈獎活動。
- 本活動獎項為機會中獎類別,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價值在NT$1,001元(含)以上者,中獎人須統一造冊及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中獎價值在NT$20,001(含)元以上者,依法需繳交10%稅金,中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國境內設籍之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中獎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由麗寶OUTLET MALL代收,本公司將依稅法規定寄發扣繳憑單給予中獎人。中獎者若為未成年人,應檢附戶籍謄本並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若中獎者不願先行繳納該項稅金,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且不得異議。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 麗寶綜合百貨股份有限公司保有活動最終之修改、變更及解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請依現場及店內公告為主。
【聯名卡倍感加碼抽領獎注意事項】
麗寶OUTLET MALL 寵媽行動 食在GO利聯名卡加碼活動
活動期間:2025/5/5~2025/5/9
【聯名卡加碼禮】
持聯名卡於麗寶 OUTLET MALL 館內指定餐飲單筆消費滿 888 元 (含) 以上, 贈【麗寶樂園渡假區禮券 100 元】1份!
※限量300份,數量有限,贈完為止。
※伴手禮專區櫃位、寶雅、全家便利商店、7-11便利商店、HAMA壽司不適用。
- 正附卡分開計算,限本人兌換,每卡每日限兌換1份。
- 伴手禮專區櫃位、寶雅、全家便利商店、7-11便利商店、HAMA壽司不適用。
- 單筆消費門檻以聯名卡實際刷卡結帳金額計算 (分期付款亦適用),若使用商品券、現金抵用券、會員點數及各式禮券等折抵消費或使用其他折扣優惠,則以折扣後且折完後之刷卡消費金額計算,若交易取消、退貨,該筆交易金額將不列入計算範圍,如有前述原因,已兌換之禮券須全數退還。
- 限當日持聯名卡及麗寶 OUTLET MALL 消費電子發票及消貨明細方可至麗寶 OUTLET MALL B區 P1F 服務台或 C 區1F服務台兌換,恕不接受跨日累積金額,發票 (金額) 限一次兌換完畢,各項贈品活動不能分次兌換,發票一經蓋章兌換後無法再重新計算,且兌換後剩餘金額亦不得併入下次兌換累積。
- 此活動贈送之禮券為無償贈品,不得找零和折換現金,禮券使用時間依實際券面使用日期為準,逾期恕不得使用。
- 持手機信用卡付款需持手機信用卡、同卡號實體信用卡、同卡號簽單、發票兌換。
- 若無註明則均以新臺幣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