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優惠
麗寶OUTLET MALL 新春檔期活動
活動期間:2026/2/17~2026/3/1
【聯名卡滿額禮】
持玉山麗寶聯名卡當日館內累積消費
- 滿5,000元,贈「100元麗寶樂園渡假區禮券」1份 (限量350份)
- 滿15,000元,贈「300元麗寶樂園渡假區禮券」1份 (限量300份)
- 滿50,000元,贈「1,000元麗寶樂園渡假區禮券」1份 (限量50份)
【聯名卡分期加碼禮】
持玉山麗寶聯名卡當日館內消費單筆分期滿10,000元,贈「100元麗寶樂園渡假區商品禮券」(限量50份)
※滿額禮活動不可累贈,限擇一門檻兌換;每日每卡限領1份。
※活動期間,聯名卡【每週三、五會員日單筆滿1,199元送100元麗寶樂園渡假區商品禮券】活動暫停兌換。
※活動期間,聯名卡【館內指定餐飲單筆滿888送100】活動與滿額禮活動,同一發票限擇一兌換,不可重覆兌換。
※館內消費定義不包含麗寶秀泰影城、寶雅、湯姆熊、停車、全家便利商店、7-11便利商店、STUDIO A、HAMA壽司及天空之夢摩天輪等非麗寶OUTLET MALL發票之消費。
注意事項
- 限當日持玉山麗寶聯名卡及同卡號之麗寶OUTLET MALL消費電子發票及銷貨明細方可兌換,恕不接受跨日累積金額,發票 (金額) 限一次兌換完畢,各項贈品活動不可分次兌換,發票一經蓋章兌換後無法再重新計算,且兌換後發票餘額亦不得併入下次兌換累積。
- 贈品數量有限,贈完為止,如有異動將於現場公告,恕不另行通知。
- 分期消費若無特別註明可同享滿額禮活動;正附卡分開計算,限本人兌換,不得代領。
- 持手機信用卡及綁定行動載具 (APP) 支付需持同卡號實體信用卡、同卡號簽單及發票並出示手機信用卡 / 綁定行動載具 (APP) 頁面兌換上述活動贈品。
- 本活動以實際交易金額計算,若為紅利折抵交易,以紅利折抵後之交易金額計算,若付款失敗、交易取消、退貨,該筆交易金額將不列入計算範圍,如有前述原因,已兌換之贈品須全數退還。
- 活動期間購買之商品若有辦理退貨,需將已兌換贈品一併退回辦理。
- 消費發票限當日兌換完畢,恕不接受隔日兌換,發票遺失恕無法參加本活動。
- 若無註明則均以新臺幣計算,玉山銀行及麗寶OUTLET MALL保留活動修改、變更及終止之權利,若有其他未盡事宜依現場公告為準。
活動依館內現場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