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險工具介紹
遠期外匯(Forward)
遠期外匯(Forward)是指交割日超過兩個營業日以上之外匯交易。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或期間,依交易當時議訂的金額、幣別、匯率進行全額交割或差額交割之交易。由於遠期外匯交易已事先將匯率固定在約定的匯率上,所以在未來某特定日期,無論當時的市場匯率為何,雙方均依約定匯率進行交易,因此可完全規避匯率變動之風險。
外匯換匯(SWAP)
以同一貨幣,訂定於不同交割日,依約定兩匯率,作先買並後賣,或先賣並後買金額相同的另一貨幣,以達到此二貨幣於兩不同交割日間,互為轉換的交易。由於買進(賣出)某種貨幣之數量相等於賣出(買進)的數量,故外匯換匯並不影響承作銀行的淨外匯部位。以換匯方式操作,可在避免匯率風險情況下調度資金,及進行借貸與投資等交易。
換匯換利(CCS)
換匯換利(CCS)亦為一常見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合約,CCS交易為交易雙方必須在約定期限內,彼此承諾依不同之計息基準,週期性的收付應計利息。與IRS不同的是,CCS之名目本金涉及不同的幣別,且CCS通常會於進行交易當時議定本金的交換。由於期初及期末的本金交換皆適用相同的固定的匯率,因此可避免因交換本金而帶來匯率的風險。
匯率選擇權(Option)
選擇權買方支付權利金(Premium),取得權利而非義務,有權在未來的某一特定時日來進行金融交易。匯率選擇權可分為買權(Call Option)及賣權(Put Option),買權給予選擇權買方以指定的價格(Strike),購買指定數量的特定貨幣之權利,賣權給予選擇權買方有權利要求賣方履行以指定價格,買入指定數量之特定貨幣的權利。
避險工具及策略
信保基金 _
避險額度信用保證措施
適用對象
同時具備以下資格者:
一、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中小企業,且營業及票、債信正常,但不含金融及保險業、特殊娛樂業。
二、依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登記之企業。
三、由本行辦理新臺幣外銷貸款,並依信保基金外銷相關貸款規定送保者。
信用保證用途
用於新臺幣外銷貸款之避險需求(鎖定出口利潤)。
辦理期限
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信保基金通知本措施停止辦理。
專案措施
向本行申請避險額度,於承作涉及新臺幣預售遠期外匯交易之信用保證期間,免收取手續費及免徵提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