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宣告利率:係指凱基人壽於本契約生效日或各保單週年日相當日之當月宣告,並用於計算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之利率。該利率係依據本契約所屬帳戶累積資產的狀況並參考市場利率訂定之,且不得為負數。當月份宣告利率公告於凱基人壽總公司保戶服務櫃台告示牌、全省分公司櫃台告示牌及公司網站。 |
(2) |
保險年齡:係指按投保時被保險人以足歲計算之年齡,但未滿一歲的零數超過六個月者加算一歲,以後每經過一個保單年度加算一歲。 |
(3) | 年金累積期間:最少6年,最長至被保險人達81歲之保單週年日;不做給付開始日的選擇時,以70歲為年金給付開始日。 |
(4) |
保證期間:係指依本契約約定,不論被保險人生存與否,凱基人壽保證給付年金金額之期間。本契約之保證期間,依要保人投保時之選擇,分為十年、十五年、二十年及二十五年。 |
(5) | 附加費用:於繳交保險費時扣除的一次性費用。 |
(6) |
解約費用:申請解約之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х Kt。![]() |
(7) | 年金金額:係指依本契約約定之條件及期間,凱基人壽分期給付之金額(分期給付年金金額之方式分為月給付及年給付)。 |
(8) |
未支領之年金餘額:係指被保險人於本契約約定之保證期間內身故時,剩餘保證期間內未領取之年金金額。另被保險人於本契約約定之保證期間屆滿後身故者,於該年金保單年度內尚未屆期之分期年金,亦屬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