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亞投信來函通知, 「瀚亞基金(AI、TI)」公開說明書更新,依其2025年3月公開說明書所載內容之變動或修訂重點摘要如下: 一、修訂《投資人注意事項》,特別是其子部分中的「排除政策」、「有爭議的武器」和「動力煤」內容,使其與瀚亞投資集團採用的責任投資政策保持一致。
二、修訂公開說明書第4.5節「計算錯誤」和附錄三「風險考量」,以包括對新CSSF 24/856公報的引用,該公報涉及當資產淨值(NAV)計算錯誤、不遵守投資規則以及其他類型的UCI層級錯誤情況下的投資者保護,並警告透過金融中介(如代理人)進行認購的相關風險 三、修訂公開說明書第 5.3 節「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案」(「FATCA」)和第 6.9 節「資料保護」,規定 SICAV 和管理公司將根據通用資料作為聯合資料控制者保護規定。 四、修訂第7.5節「中央管理(包括支付代理和上市代理功能)」,以表明 (i) 紐約梅隆銀行SA/NV作為UCI管理者的角色並提供客戶間通訊功能,及 (ii) Arendt Services S.A.已取代紐約梅隆銀行SA/NV成為SICAV的上市代理人。
五、修訂公開說明書中附錄二「定義」,以添加一些額外的定義術語。
六、修訂公開說明書中附錄三「風險考量」,修訂「將環境、社會和治理 (ESG) 納入瀚亞投資流程的具體風險考量」,以加強公開說明書中ESG的揭露,並使其與瀚亞投資集團採用的責任投資政策保持一致。
七、修訂公開說明書中附錄三「風險考量」,刪除「具有虧損吸收特徵的工具之風險」之子部分,因為相同的風險揭露已包含在同一附錄三的另一子部分中。該子部分已修訂以考慮額外的債務工具。
八、修訂公開說明書中附錄四「投資目標和限制」及其「投資工具」部分,以闡明為流動性管理目的和/或應對不利市場條件而進行的貨幣市場工具和/或貨幣市場基金的投資不屬於附屬資產投資,因此不受限於子基金淨資產的20%。 九、修訂公開說明書附錄七「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考量與永續性風險」以及以下子基金:日本動力股票基金(AI57、AI58、AI59、AI60、AI61、AI62、TI59)、全球科技股票基金(AI02、TI02)、全球價值股票基金(AI07、AI38、AI39、AI40、AI41、AI74、TI07)、亞洲股票收益基金(AI42、AI43、AI44、AI45、AI46)、亞洲股票基金(AI52)、中印股票基金(AI21)、大中華股票基金(AI18)、中國股票基金(AI16、AI53、AI54、AI55、AI56)、印度股票基金(AI23)、印尼股票基金(AI19)、亞洲債券基金(AI06、AI13)、亞洲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AI63、AI64、AI65、AI66)、亞洲當地貨幣債券基金(AI09、AI15)、全球新興市場債券基金(AI47、AI48、AI49、AI50、AI51、AI72、AI73、TI47)、優質公司債基金(AI29、AI30、AI31、AI32、AI67、AI68、AI69、AI70、TI67)、美國特優級債券基金(AI03、AI10)、美國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AI05、AI12、AI27、AI33、AI34、AI35、AI36、AI37、TI34)、美國優質債券基金(AI04、AI11、AI28、AI76、TI71)的SFDR合約前揭露文件,以加強公開說明書中對ESG的揭露,使其與瀚亞投資集團採用的責任投資政策保持一致,並確保所有子基金的SFDR揭露維持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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