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長官及同仁大家好: 摩根投信來函通知,於2025年4月30日更新「摩根境內系列基金(14/54)、摩根境外系列基金(CC/FC)」等相關資料,內容包括摩根基金(單位信託系列)、摩根基金、摩根投資基金之境外基金投資人須知、投信基金簡式公開說明書及完整版公開說明書,重點說明如下: (一)摩根基金(JPMorgan Funds)及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2025年4月份公開說明書之內容調整,包括: 1. 將所有子基金說明中有關附屬流動資產的揭露整合至公開說明書的「投資限制與權限」章節,以簡化並精簡揭露內容。整合後的揭露內容如下: 「可持有至多 20% 之淨資產於附屬流動資產以管理現金申購及贖回,與現行及特殊之款項。於極端不利之市場情況下,因暫時防禦性目的,可持有至多 100%之淨資產於附屬流動資產以減緩極端市場情況下之風險,維護投資人之最佳利益。」 所有子基金將繼續按照其基金目標和主要投資部位進行管理。子基金的管理方式沒有改變,風險概況亦沒有增加。另,本次亦更新符合歐盟SFDR第8條和第9條基金中對正面環境/社會特徵投資和永續投資的計算方法。原先在計算正面環境/社會特徵投資和永續投資百分比時,計算之分母不包含附屬流動資產、信用機構存款、貨幣市場工具及有效投資組合的衍生性商品工具。更新後,分母將改為基金的全部資產,即不再扣除上述項目。 2. 更新「摩根投資基金–多重收益基金(CCA1/CCA2/CCA3/CCA5/CCA7/CCD2/CCG1/CCI1/CCJ2/ FCA3/FCA5/FCA7/FCG1/FCI1/FCJ2)」之投資政策,新增之文字敘述如下:「投資經理人得檢視股票連結型債券、集體投資計畫及指數股票型基金之標的曝險部位。如依投資經理人之方法論,該標的公司/發行人符合展現積極環境及/或社會特性及/或符合永續投資之條件,則此曝險部位可能視為符合所承諾之最低標準。」 3. 更新「摩根基金–環球短債基金(CC62)」之投資政策,新增揭露基金得將其至多20%之資產投資於擔保債券。 (二)更新境外基金投資人須知「其他注意事項」,基金轉換如涉及貨幣兌換時(例如:美元計價基金轉換為歐元計價基金),跨基金系列之轉換或香港系列基金間之轉換,其貨幣兌換將遵循以下規則:交易日在2025/5/24(含)之前,將採用摩根基金(亞洲)有限公司於交易日(即T日) 所決定之匯率。交易日自2025/5/25(含)起,將採用摩根基金 (亞洲)有限公司於交易日次一營業日(即T+1日)所決定之匯率。盧森堡系列基金間之轉換,其貨幣兌換將採用摩根資產管理(歐洲)有限公司於相關香港交易日(即T日)所決定之匯率。 本次公開說明書最新版本請至基金資訊觀測站及基金公司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