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羅德投信來函通知,「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公開說明書已修訂「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新興市場優勢(PP51/PP52)」之投資政策,移除基金可將其最多40%的資產投資於現金和環球債券之能力:
本基金採主動管理及將至少三分之二的資產投資於全球各地新興市場國家的公司的股權和股權相關證券。
本基金可直接投資於中國B股及中國H股,亦可將少於20%的資產(以淨額計算)直接或間接(例如透過參與憑證)經由滬港通及深港通與在科創板及深交所創業板掛牌上市的股票投資於中國A股。
本基金亦可將至多三分之一的資產,直接或間接投資於其他證券(包括其他資產類別)、國家、地區、行業或貨幣、投資基金、認股權證及貨幣市場之投資,並持有現金(但仍須受到附件I所載之限制)。
本基金可為達致投資增值、減低風險或更有效地管理本基金而運用衍生性商品。
依投資經理人的評等標準,本基金之整體永續性評分維持高於MSCI Emerging Markets (Net TR) Index。用於實現此目標的投資流程,詳見基金特色一節。
針對若干活動、產業或發行人集團,本基金之直接投資不會超過本基金網頁「永續性相關揭露」中所列之限制,詳見施羅德官網。
詳情請洽分行理財專員或請參閱基金公司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