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投信來函通知,依據中信顧字第1130055428號函暨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及其銷售機構從事廣告及營業活動行為規範」之規定。即日起變更以下基金警語:
產品代號 |
產品名稱 |
原基金警語 |
更新後基金警語 |
1234/1235 |
統一台灣高息優選基金 |
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及收益平準金 |
(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及收益平準金) |
1232/6212/6213 |
統一大東協高股息基金 |
無 |
(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
請洽分行理財專員或請參閱基金公司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