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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WS投資系列境外基金(AN)》修訂說明書事宜

2026/05/27

德銀遠東來函通知,其總代理之「DWS投資系列境外基金(AN)」自2026年5月15日起,更新公開說明書,修訂內容如下:

 

一、公開說明書一般規定之修訂

更新有關流動性管理工具之揭露資訊

為配合經修訂之第2009/65/EC號指令所規定之適用於UCITS之流動性管理工具(LMTs)要求、LMTs監理技術標準及歐洲證券及市場管理局(ESMA)就流動性管理工具所發布指引之實施,公開說明書之揭露資訊將相應更新如下:

 

本基金因應市場流動性暫時受限而採用之流動性管理工具

1.買回門檻

如於任一交割日某一子基金股東之買回申請淨額合計達到該子基金資產淨值之至少10%(即啟動門檻),則本基金可限制該子基金之股份買回。當達到或超過啟動門檻時,本基金將依其最佳判斷,全權決定是否在該交割日限制買回。如決定限制買回,則得基於每日之酌情判斷持續實施該限制。倘若因子基金之流動性狀況以致無法在保障全體股東權益的前提下執行買回請求時,本基金可決定採取此項限制措施,例如,因政治、經濟或其他市場事件導致子基金資產之流動性惡化,以致在該交割日無法執行全部買回申請時,即屬此一情形。此等情況下,與實施暫停買回相比,限制買回應被視為較溫和之措施。

如本基金決定限制一檔子基金之買回時,應對該子基金所有股東一體適用買回門檻,並僅依交割日適用之買回價格按比例買回股份,且執行買回之總金額應至少相當於啟動門檻之水準。所有買回單應一視同仁處理,任何股東或任何買回單均不得享有優先待遇。易言之,每筆買回單將僅按本基金所決定之比例執行(亦即,依照可取得之流動性,決定各筆買回單之執行比例)。

為保障股東權益,本基金將依據相關交割日可取得之流動性及全部買回申請之總量,決定執行比例。可取得之流動性程度將大幅取決於當時市場環境,執行比例係用以決定交割日可實際向個別股東支付其買回申請之百分比。買回單中未獲執行之部分(即剩餘申請)應予取消且不得於日後執行。股東如仍希望買回未獲執行之部分,必須重新提交新的買回申請(即採「按比例執行且剩餘申請作廢」之方式)。

本基金於每一評價日決定是否限制買回以及適用之執行比例。暫停買回之可能性不受此影響。

 

2.暫停發行、買回及轉換股份

本基金於第12節「暫停發行、買回及轉換股份以及暫停計算每股資產淨值」所列之特殊情況下,得於考量股東利益並具正當理由時,為因應並管理市場流動性暫時受限之情形,一併暫停任何子基金或任何股份類別之股份發行、買回及轉換。

 

3.擺動定價

擺動定價是保護股東不致因申購與買回活動所產生之交易成本所影響的一項機制。子基金之大量申購與買回可能導致該子基金資產之減損,此係因基金經理人為處理該子基金的大量資金流入或流出而必須買入或賣出資產所發生之所有交易及其他成本,有可能未能完全反映在其資產淨值上。除前揭成本外,鉅額下單量亦可能導致市場價格遠低於或高於正常情況下之市場價格。當上述資金大量流入或流出對子基金造成重大衝擊的情況發生時,有可能採行局部擺動定價,以彌補交易及其他成本。

管理公司將依據當時市況、特定的市場流動性及預估之稀釋成本等因素,預先設定採行擺動定價機制之門檻。依據該門檻將自動啟動調整機制,若淨流入/淨流出超過擺動門檻,則當子基金有大量淨流入時,資產淨值將向上調整,當子基金有大量淨流出時,資產淨值將向下調整;此一程序將一體適用於該交易日的所有申購及買回。

管理公司已成立擺動定價委員會,該委員會針對相關子基金個別釐定浮動因子(swing factor)。該等浮動因子可衡量資產淨值之調整幅度。

擺動定價委員會尤其會考量以下因素:

(1) 買賣價差(固定成本的部分);

(2) 市場衝擊(交易之價格衝擊);

(3) 交易活動所產生之額外成本,包括顯性交易成本(例如經紀費用、稅負、交割費用),以及(如適用時)隱性交易成本(例如顯著之市場衝擊)。

浮動因子、擺動定價操作決策,包括擺動門檻、調整幅度及受影響之子基金範圍等,均將定期加以檢視。

在正常市場環境下,擺動定價之調整幅度將不超過原始資產淨值之2%。資產淨值調整之資訊可向管理公司索取。在流動性極差之市場環境下,為保障股東權益,管理公司得調高擺動定價調整幅度至超過原始資產淨值之2%以上。該等調高之通知將於管理公司網站www.dws.com/fundinformation上公告。

由於此一機制僅於有資金大量流入與流出的情況發生時方予採行,而非基於一般交易量,故預期資產淨值之調整僅會偶爾為之。

相關子基金如採行績效費,則績效費之計算將依據未擺動之資產淨值為之。

擺動定價機制得適用於所有子基金。若有某特定子基金考慮採行擺動定價,將於本公開說明書「特別規定」中揭露。

 

二、基金文件之其他修訂

除上述修訂外,為維護公開說明書內容之一致性亦進行視為必要或相關之其他編輯性或釐清性修訂,惟此類修訂不會對股東權利或各子基金投資策略產生重大影響。

 

詳情請洽分行理財專員或請參閱基金公司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