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投信通知,「摩根印度基金(CC07)」提撥印度證券短期資本利得稅務準備金相關事宜及「摩根東協基金(CC03/CCB6)」調整中英文名稱級別呈現方式。
一、「摩根印度基金」2018年6月5日起已提撥印度證券短期資本利得稅務準備金(下稱稅務撥備金)說明如下:
(一) 本基金註冊於模里西斯,依據印度-模里西斯稅務條約,本基金須每年向模里西斯稅務局申請稅務居留地證書以證明其模里西斯稅務居民身份,本基金即毋須就其印度證券之任何已實現資本利得繳納印度稅項,合先敘明。
(二) 摩根投信頃獲摩根基金(亞洲)有限公司(下稱境外基金管理機構)通知,本基金已向模里西斯稅務局申請延展稅務居留地證書,然而截至本函文日期,本基金尚未取得稅務居留地證書延展之核准且無法確認是否能獲得核准。據此,本基金經理人(下稱經理人)根據專業稅務意見與信託管理人討論後,決定本基金自107年6月5日起就來自印度之已實現及未實現短期資本利得(即持有少於一年之證券資本利得)的潛在稅金,按大約16.22%稅率提撥稅務撥備金。截至108年1月24日,此稅務撥備金金額佔本基金資產淨值0.20%,此金額可能因本基金所持有之印度證券交易情形、市場變動及持有期間而每日增加或減少。
(三) 前述之稅務撥備金是考量本基金有可能因延遲或無法取得稅務居留地證書之核准,而使本基金無法享有模里西斯稅務條約下之相關稅務優惠,此稅務撥備金將有助本基金因應預期印度政府可能徵收的稅項,符合本基金及其投資者的最佳利益,並不會對投資者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四)經理人將密切留意本基金投資組合稅務撥備金之變動狀況,並向所有相關投資者提供進一步最新資料。倘若根據專業稅務意見,本基金不須再提撥稅務撥備金,則相關金額將返還予本基金。本基金可能因稅務撥備金提撥金額之不足或超額提撥而造成淨值波動,並對期間申購或贖回之單位持有人造成影響,單位持有人應就有關其於本基金之投資而自行徵詢關於其本身稅務狀況之稅務意見。
二、「摩根東協基金」調整基金級別中英文名稱
| 基金代碼 | 變更前 | 變更後 |
|---|---|---|
| CC03 | 摩根東協基金(美元)(累計) (JPMorgan ASEAN Fund-JPMorgan ASEAN Fund(acc)-USD) |
摩根東協基金(美元)(累計) (JPMorgan ASEAN Fund-JPMorgan ASEAN (acc)-USD) |
| CCB6 | 摩根東協基金(澳幣對沖)(累計) (JPMorgan ASEAN FUND-JPMorgan ASEAN Fund (acc) -AUD Hedged) |
摩根東協基金(澳幣對沖)(累計) (JPMorgan ASEAN FUND-JPMorgan ASEAN (acc) -AUD Hedg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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