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注意事項
- 本次活動由凱基人壽主辦,詳細得獎事宜及其他抽獎相關內容由凱基人壽逕行通知。
- 活動期間:即日起-2025/6/30(含當日)。
- 抽獎日期:2025年7月下旬(本活動參加者需透過網路投保並完成繳費,且保單於2025/7/15(含當日)前無撤銷、契約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情事,方具抽獎及得獎資格)。
- 本活動皆為機率中獎且不保證中獎,若重複得獎以最高價值獎項優先得獎。舉例:同一得獎人同時中獎【投保禮】及【滿額禮】 ,則該得獎人僅可獲得【滿額禮】 。
- 經凱基人壽審核符合得獎資格後,以Email通知得獎者領獎事宜,若因聯絡資料填寫不實、不完整導致無法聯繫或送出獎項,則視同得獎者無條件放棄該獎項,亦不另行提供遞補者。凱基人壽預計於2025年9月發送得獎Email通知。
- 得獎者須於收到中獎通知7日內,回覆是否同意領取獎項,若凱基人壽未收到Email回函、逾期回覆或不接受開立扣繳憑單者,將視為放棄得獎資格,凱基人壽亦不另行提供遞補。
- 本活動將以Email方式寄送電子票券獎項給得獎者,凱基人壽並會以「保單填寫之個人資料」完成計入得獎者當年度所得之作業,預計2025年10月中旬前發送獎項完畢。
- 中獎名單將於2025/8/15前統一公布於凱基人壽網路投保官網<瘋活動選單>活動訊息。瘋活動選單>
- 本活動說明抽獎門檻與獎項價值皆以新臺幣/元作為單位。
- 家樂福2,000元即享券:本券可於全台家樂福各分店量販賣場、便利購使用(不含美食街、商店街、線上購物)。結帳前請出示本券,不接受手抄或口說序號方式兌換。本券無法使用於購買家樂福商品服務費用(如安裝費、運送費用等)、代收/代售業務(如悠遊卡、icash儲值)、遞延性商品(如儲值禮物卡、購買商品提貨券等)、健康捐商品(香菸等),或其他家樂福公告之指定商品。本券不得兌換現金,面額可多次抵用至餘額為0。
- 好禮即享券-3C家電旗艦組:4大品牌(全國電子、神腦、Studio A、三創生活園區)讓收券者自選面額,多次自由選配(可分次選擇消費品牌及金額、分次使用)。
- 本活動所有獎項提供優先以「電子禮券」方式提供,其使用方式及限制等悉依各項獎項或服務之製造或提供廠商的說明為準,詳情請至電子禮券之廠商或品牌官網查詢。因廠商或品牌之電子禮券序號大多具有兌換時效性,建議您在獲得獎項序號後盡速兌換,若因逾期未兌換而失效者,不得要求重新提供或更換獎項;若序號遺失或遭盜用、竄改等情形,亦不補發。
-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凱基人壽之事由,致本系統誤送活動訊息或得獎通知,或使參加本活動者所寄出、填寫或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等情形,凱基人壽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本活動所有獎項得獎者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兌換其他獎品及優惠,亦不得將得獎資格轉讓或轉售予他人。如因有任何不可歸責於凱基人壽之事由,致獎項必須變動時,凱基人壽保留更換等值贈獎之權利,獎項之品質及售後服務等由產品製造商負責,概與凱基人壽無涉;獎項實際金額以凱基人壽購入之當時金額為準,獎項所衍生之費用皆由得獎者自行負擔。
- 本活動之獎項,均由各該合作廠商提供,不屬於保險契約內容,凱基人壽保有修改或終止本活動合作異業廠商之權利。
- 凱基人壽非本活動獎項製造者,與各項獎項或服務之製造或提供廠商無任何經銷、保證、代理或合夥關係,得獎者如因本活動各獎項服務或使用發生任何爭議,請逕洽該獎項之實際製造商或服務提供廠商處理。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外僑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合計滿183天者,且所得獎項價值年度累計超過新臺幣(以下同)1,000元時,得獎者須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凱基人壽將於翌年開立所得扣繳憑單予得獎人,如所得贈獎價值超過20,010元時,得獎人須先繳交10%機會中獎稅金。得獎人若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不論得獎獎項價值,均須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金,且凱基人壽須開立扣繳憑單。因參加本活動所需支付之任何稅捐皆為參加本活動者義務,與凱基人壽無關。前述法令如有更新或異動者,依修正後規定辦理。
- 本次活動獲獎並同意領獎者,視為同意凱基人壽得因本活動之需要,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於本活動期間內,以電子檔或紙本形式於我國境內蒐集、處理,及向活動廠商、稅捐機關等對象利用其個人資料(包含姓名、身分證字號/居留證字號、連絡電話、居住(戶籍)地址、電子郵件等) 。參加本活動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完整個人資訊,惟若不願提供或提供資訊不完整者,將無法參加本活動或喪失得獎資格。
-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您就凱基人壽保有您的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1)除有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0條所規定之例外情形外,得向凱基人壽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惟凱基人壽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4條規定,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2)您得向凱基人壽請求補充或更正個人資料,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9條規定,您應適當釋明其原因及事實。(3)凱基人壽如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1條第4項規定,您得向凱基人壽請求停止蒐集您的個人資料。(4)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1條第2項規定,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者,得向凱基人壽請求停止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惟依該項但書規定,凱基人壽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並註明其爭議或經您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5)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1條第3項規定,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得向凱基人壽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惟依該項但書規定,凱基人壽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您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6)您如欲行使上述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之各項權利,有關如何行使之方式,您得向凱基人壽客戶服務專線0800-098-889洽詢。
- 凱基人壽有權檢視參加者之參加行為及得獎情況是否有人為操作、蓄意偽造、短時間內多筆異常參與行為、透過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不正當之方式意圖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之參與行為或兌領獎項,參加活動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得獎資格以及獎項,凱基人壽除有權撤銷其得獎資格或拒絕其參與本活動外,若造成凱基人壽受有損失,凱基人壽並得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 本活動實際公佈之得獎名單可能因符合獎項資格之人數不足而有缺額。
- 本活動不屬於保險契約內容,凱基人壽保有修改或終止本活動辦法之權利。
- 活動獎項之寄送地址限臺、澎、金、馬地區。如得獎者未於領獎期限前回覆前揭地區內之有效寄送地址,凱基人壽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亦不得遞補。
- 本活動如因故無法舉行,凱基人壽有權取消、終止、延期、修改活動內容、更換獎項內容或暫停本活動進行等之相關決定。其他未盡事宜或疑義時,悉由凱基人壽統一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