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利投信通知,自2018年3月11日起「宏利新興市場高收益債券基金(3604/3605/3606/4109/4110/4111/4112)」修訂信託契約及公開說明書,修訂內容如下:
一、修訂B類型新臺幣計價受益權單位之每月收益分配來源,並刪除每年收益分配規定,同時將「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已實現資本損失」後之餘額如為正數,亦併入每月之可分配收益。
二、B類型新臺幣計價受益權單位之配息來源中明訂排除「中國大陸(不含香港及澳門)」之所得。
本次公開說明書修正前後對照表及最新公開說明書,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基金公司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