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蘭克林投顧來函通知,「富蘭克林潛力組合基金(JJ08)、富蘭坦伯頓成長基金(JJ15)」更新公開說明書,
重點摘要如下:
一、「基金細節」之『主要投資政策與實務』單元所載內容之變動或增加情形:
1.富蘭克林潛力組合基金補充基金得使用特定衍生性商品以規避外匯風險之敘述。
2.富蘭克林坦伯頓成長基金補充基金得使用特定衍生性商品以規避外匯風險。基金也得為尋求規避市場風險、增加對個別證券曝險以及為基金產生額外的收益而買進或賣出個別證券的選擇權。
3.富蘭克林坦伯頓成長基金補充基金也得將不超過10%淨資產投資於股權連結型商品之敘述。
4.富蘭克林潛力組合基金及富蘭克林坦伯頓成長基金皆補充經理公司不適用「期貨基金經理公司(Commodity Pool Operator)」定義。
二、「基金細節」之『主要風險』單元所載內容之變動或增加情形:
1.富蘭克林潛力組合基金新增衍生性金融商品風險,而外國證券(非美國)風險補充貨幣管理策略風險之敘述。
2.富蘭克林坦伯頓成長基金新增衍生性商品風險及股權連結型商品風險,而外國證券風險補充貨幣管理策略風險之敘述。
三、「您的帳戶」之『帳戶政策』單元所載內容之變動或增加情形:
富蘭克林潛力組合基金新增「贖回」段落。
相關修正前後對照表及最新基金公開說明書,請至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及基金公司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