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蘭克林華美投信來函通知, 「富蘭克林華美全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富蘭克林華美全球投資級債券基金、富蘭克林華美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契約暨公開說明書,重點說明如下:
一、「富蘭克林華美全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富蘭克林華美全球投資級債券基金」增列符合自有資金及合格債務最低要求債券(Minimum Requirement for Own Funds and Eligible Liabilities, MREL)為可投資標的。
二、「富蘭克林華美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增列應急可轉換債券(Contingent Convertible Bond, CoCo Bond)、具總損失吸收能力債券(Total Loss-Absorbing Capacity, TLAC)及符合自有資金及合格債務最低要求債券(Minimum Requirement for Own Funds and Eligible Liabilities, MREL)為可投資標的。
三、新增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為旨揭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之可投資標的。
四、「富蘭克林華美全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富蘭克林華美全球投資級債券基金」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70條第2項之規定及配合實務作業所需,修正以買回當日之淨產價值計算買回價格。
五、為避免投資人大額申購或買回基金時,因其衍生的相關交易費用或成本使基金淨值被稀釋,進而影響既有投資人之權益,旨揭基金增訂經理公司得收取反稀釋費用之機制,俾利保護投資人權益,惟反稀釋費用機制之施行日期將另行公告。
上述一~四項變動之生效日為2026年9月7日。
除前述說明修正事項依所訂之生效日外旨揭基金信託契約修訂事項,自公告日之翌日起生效。
其餘信託契約條文修訂及最新公開說明書版本請至基金資訊觀測站及基金公司網站查詢。
受影響基金代碼如下:
富蘭克林華美全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2814/2815/2825/4801/4802/4803/4804/4805/4806/4825/4826/4842/4843/7825/8825/8826/8844)
富蘭克林華美全球投資級債券基金(2816/2817/4845/4846/7817/8846)
富蘭克林華美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2834/2835/4837/4838/4839/4840/4841/7835/8838/8839/8840)
其餘信託契約條文修訂及最新公開說明書版本請至基金資訊觀測站及基金公司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