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蘭克林華美投信通知,「富蘭克林華美全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2814/2815/2825/4801/4802/4803/4804/4805/4806/4825/4826/4842/4843/7825/8825/8826/8844)、富蘭克林華美特別股收益基金(2832/2833/4833/4834/4835/4836/7833/8834/8835/8836)」修訂證券投資信託契約暨公開說明書。
主要修訂內容為:
一、「富蘭克林華美全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2814/2815/2825/4801/4802/4803/4804/4805/4806/4825/4826/4842/4843/7825/8825/8826/8844)、富蘭克林華美特別股收益基金(2832/2833/4833/4834/4835/4836/7833/8834/8835/8836)」修訂信託契約第14條「運用本基金投資證券及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基本方針及範圍」條文內容:增列由金融機構發行具損失吸收能力之債券(含應急可轉換債券(Contingent Convertible Bond, CoCo Bond)及其總損失吸收能力債券(Total Loss-Absorbing Capacity, TLAC))為可投資標的,並明訂投資限制。
二、「富蘭克林華美特別股收益基金(2832/2833/4833/4834/4835/4836/7833/8834/8835/8836)」增訂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得為受益人之權益由經理公司代為處理本基金投資所得相關稅務事宜。
上述變動之生效日為2024年3月11日。
其餘信託契約修訂內容及本次公開說明書最新版本請至基金資訊觀測站及基金公司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