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亞投信來函通知, 「瀚亞高科技基金(2401)/瀚亞外銷基金(2402)/瀚亞菁華基金(2404)/瀚亞中小型股基金(2406)」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契約,業經金管會核准,重點說明如下:
1.修訂基金信託契約第14條之內容,放寬基金投資於任一上市公司股票加計公司債或金融債券之投資比重,自2026年8月24日起生效。
2.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10條、第76條及相關實務作業,併同修正基金信託契約相關條文,包括委託單一券商買賣股票比例、投資任一公司發行、保證或背書之短期票券及有價證券比例、編製半年度財務報告等相關規定。修訂後基金信託契約條文依據本基金信託契約第36條之規定,自公告日之翌日起生效。
3.為避免投資人大額申購或買回基金時,因其衍生的相關交易費用或成本使基金淨值被稀釋進而影響既有受益人之權益,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範本,增訂得收取反稀釋費用之機制,俾利保護既有受益人權益,惟反稀釋費用機制之施行日期將另行公告。
其餘信託契約條文修訂及最新公開說明書版本請至基金資訊觀測站及基金公司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