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巴投顧通知,「法巴永續亞洲城市債券基金(OB10/OB13)」由於管理資產規模過低,無法有效率進行管理,故將進行清算。清算事宜已於2026年8月21日經金管證投字第1150352432號函核准,並謹訂於2026年11月24日為基金之清算基準日。
相關清算時程如下:
(1)已於2026年8月24日暫停受理申購(包含定期(不)定額續扣)及轉入交易。
(2)2026年11月23日為基金最後轉出、贖回日。
(3)2026年11月24日為基金清算生效日。
基金清算分配時間及款項將以基金公司實際作業為主,詳情請洽分行理財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