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村投信通知,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野村總代理之NN(L)亞洲收益基金(AP25/AP40/AP41/BP40),為遵循國內投資人投資金額占個別境外基金淨資產價值之比率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規定。
自2018年6月27日起將暫停接受NN(L)亞洲收益基金(AP25/AP40/AP41/BP40)之申購(含新申購、轉入及新增定時(不)定額申請)。
原以定期定額、定額不定時、定時不定額方式或電腦自動交易投資機制投資本基金之投資人,仍得按原訂契約繼續投資續扣,惟不得變更前述之定期定額等原投資交易條件或原約定之申購金額。
基金之現有投資人仍得繼續持有、辦理買回或轉換出申請,現有投資人權益均不受影響。
詳情請洽分行理財專員或請參閱聯博投信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