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聯投信來函通知,「安聯特別收益多重資產基金(2538/2539/2540/2541/6023/6024/6025/6026/ 7539/7541/8524/8526)」修訂信託契約暨公開說明書事宜 主要修訂內容為: 1. 修正本基金信託契約第14條之內容,新增「由金融機構發行具損失吸收能力之債券」為可投資標的、其投資比率限制及應符合信用評等規定,以及提高本基金投資於承銷股票之比率限制,將自2025年10月27日起生效。 2. 為避免投資人大額申購或買回基金時,因其衍生的相關交易費用或成本使基金淨值被稀釋進而影響既有受益人之權益,本基金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範本增訂得收取反稀釋費用之機制,俾利保護既有受益人權益,惟反稀釋費用機制之施行日期將另行公告。 本次公開說明書最新版本請至基金資訊觀測站及基金公司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