鋒裕投信通知,「鋒裕匯理基金(AF/BF/EF/TF/UF)」境外基金機構提供致股東通知書,主要修正內容如下:
一、「鋒裕匯理基金歐元非投資等級債券(原名稱:鋒裕匯理基金歐元高收益債券)(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AFG5/AFG6/AFG7/AFG8/AFG9/AFH1/AFI3/AFI4/AFI5/UFI3/FUI4/FUI5)」自2022年6月8日起,投資政策及管理流程將分別修訂為:
1.具互補目標,旨在使投資組合ESG分數高於其投資指標之ESG分數,而非其投資範圍。
2.反映其指標已為分類規則之目的被指定之參考基準。
二、「鋒裕匯理基金美元綜合債券(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AFA6/AFA7/AFA8/AFA9/AFH8/BFA6/BFA7/TFA8/TFA9/UFA6/UFA7/UFA8/UFA9/UFH8)及鋒裕匯理基金美元短期債券(AFE9/AFF1/BFE9/UFE9)」考量投資經理對上述子基金使用之策略可能包括對資產擔保證券及抵押擔保證券之大量曝險,已完成該子基金之投資政策有關此等資產最高投資百分比之補充揭露。
1.「鋒裕匯理基金美元綜合債券(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修訂後之投資政策將為:投資本子基金為依據揭露規定第8條推行ESG特性之金融商品。本子基金主要投資廣泛的美元計價投資等級債券。投資可能包括抵押擔保證券及資產擔保證券。本子基金最高亦得將其資產之25%投資於可轉換證券(包括最高淨資產5%之應急可轉債);最高得將其資產之20%投資於低於投資等級之債券,及最高得將其資產之10%投資於股票。本子基金最高得將淨資產之70%投資於資產擔保證券及抵押擔保證券。此包括透過待定證券所增加之間接曝險,此曝險限制於其淨資產之50%。非機構抵押擔保證券及資產擔保證券限制於其淨資產之50%。本子基金最高得將其資產之10%投資於其他UCIs及UCITS。
2.「鋒裕匯理基金美元短期債券」修訂後之投資政策將為:投資本子基金為依據揭露規定第8條推行ESG特性之金融商品。本子基金主要投資於美元計價之短期債券以及以其他貨幣計價之相當證券,惟其貨幣風險主要係對沖回美元。投資可能包括最高淨資產5%之應急可轉債。投資亦可能包括抵押擔保證券及資產擔保證券。本子基金之平均利率期間不超過十二個月。本子基金最高得將淨資產之80%投資於資產擔保證券及抵押擔保證券。此包括透過待定證券所增加之間接曝險,此曝險限制於其淨資產之50%。非機構抵押擔保證券及資產擔保證券限制於其淨資產之75%。本子基金最高得將其資產之10%投資於其他UCIs及UC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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