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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國稅局作業規定,本行已於今年1月底前將受益人99年度信託財產各類所得(包含基金、海外債及ETF、境外結構型商品、個人信託與集合帳戶)向國稅局申報,境內所得(含資本利得及配息所得等)本行已於100年2月10日陸續寄發「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予受益人,惟海外所得(含資本利得及配息所得等),依綜合所得稅資料電子申報作業要點規定,不製發所得憑單,本行已另規劃通知書或揭露於對帳單之方式,於4月中旬起陸續寄發,詳情請洽分行理財專員。
2011/04/14
配合國稅局作業規定,本行已於今年1月底前將受益人99年度信託財產各類所得(包含基金、海外債及ETF、境外結構型商品、個人信託與集合帳戶)向國稅局申報,境內所得(含資本利得及配息所得等)本行已於100年2月10日陸續寄發「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予受益人,惟海外所得(含資本利得及配息所得等),依綜合所得稅資料電子申報作業要點規定,不製發所得憑單,本行已另規劃通知書或揭露於對帳單之方式,於4月中旬起陸續寄發,詳情請洽分行理財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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