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銀投信通知,自2019年04月08日起「瑞銀亞洲高收益債券基金(6303/6304/6403/6404/6405/6406/6407/6408)」及「瑞銀全球創新趨勢基金(6302)」修訂信託契約第十三條運用本基金投資證券及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基本方針。
一、修訂內容
1.「瑞銀亞洲高收益債券基金(6303/6304/6403/6404/6405/6406/6407/6408)」修訂信託契約第十三條投資範圍新增基金得從事衍生自信用相關金融商品(即信用違約交換(CDS)及信用違約交換指數(CDS Index,如 CDX 系列指數與 Itraxx 系列指數等)交易。
2.「瑞銀全球創新趨勢基金(6302)」修訂信託契約第十三條投資範圍有關投資外國有價證券之限制。
二、信託契約之修正前後對照表,請至基金資訊觀測站或基金公司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