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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銀行官方網站
第一金投信通知,自2017年12月1日起「第一金中概平衡基金(1618)」修訂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第十三條之運用本基金投資證券及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基本方針及範圍。
修訂內容如下:
本基金同時投資於股票、債券及其他固定收益證券應達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以上;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之上市或上櫃公司股票、承銷股票、台灣存託憑證之總金額每季平均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九十且不得低於百分之十。
本次信託契約修正前後對照表及最新公開說明書,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基金公司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