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金投信來函通知,「第一金中概平衡基金(1618)及第一金亞洲新興市場基金(1621)」修訂信託契約,調整告知門檻、清算門檻及增訂特定期間之基金清算門檻,修訂重點如下:
一、「第一金中概平衡基金(1618)」變更基金之清算門檻,基金淨資產價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平均值,由低於新臺幣貳億元調整為新臺幣壹億元。
二、「第一金中概平衡基金(1618)及第一金亞洲新興市場基金(1621)」變更基金之告知門檻,基金淨資產價值由低於新臺幣參億元調整為新臺幣貳億元時,應將淨資產價值及受益人人數告知申購人;增訂特定期間之基金清算門檻,契約終止標準於2020年9月30日前,為基金之淨資產價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平均值低於新臺幣伍仟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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