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4/1起調整信用卡約定條款,若您對於此次修訂有異議,敬請於生效日前通知本行終止契約,若逾期未提出異議,則視為同意:
| 項次 | 修改後 | 修改前 |
| 第4條 第8項 | 持卡人以玉山銀行信用卡支付保險費之保單,如申請人為該保單之要保人或利害關係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基於信用卡純屬支付工具及風險控管,持卡人同意玉山銀行得向保險公司蒐集有關該保單辦理終止契約(含全部或一部解約)、降低保額、變更要保人或受益人之變動訊息。 | 無 |
| 第8條 第4項 | 持卡人以玉山銀行信用卡支付保險費,且為該保單之要保人者,如有因未承保、契約撤回、撤銷、終止(含全部或一部解約)、降低保額、誤扣或溢繳之情形,基於信用卡純屬支付工具,保險公司退還之保險費或償付之解約金將以刷退方式辦理。 | 無 |
| 第21條 第1項 第9款 |
持卡人如有下列事由之一者,玉山銀行無須事先通知或催告,…,並應立即通知持卡人: 九、持卡人為資恐防制法指定制裁之個人、法人或團體,以及外國政府或國際洗錢防制組織認定或追查之恐怖分子或團體者。 |
持卡人如有下列事由之一者,玉山銀行無須事先通知或催告,….,並應立即通知持卡人: 九、持卡人為受經濟制裁、外國政府或國際洗錢防制組織認定或追查之恐怖分子或團體者。 |
| 第21條 第2項 第11款 |
持卡人如有下列事由之一者,經玉山銀行事先依任一方式通知或催告經合理期間後,且持卡人無法或未釋明正當理由,…。情節重大時(本項第十一款之事由無須符合情節重大),得暫時停止持卡人一部或全部使用信用卡之權利或終止信用卡契約: 十一、 (一)不配合玉山銀行依洗錢防制或資恐防制等相關法令辦理持卡人定期審視,包含但不限於合理期間無法聯繫、拒絕提供持卡人本人及法人或團體持卡人之實質受益人、高階管理人、被授權人或對客戶行使控制權之人等身分資訊、對刷卡交易之性質與目的或財富及資金來源不願配合說明,及拒絕提供審查所需佐證文件等。 (二)合理懷疑持卡人涉及違法案件或財富及資金來源自違反法令之管道。 |
持卡人如有下列事由之一者,經玉山銀行事先通知或催告經合理期間後, 且持卡人無法釋明正當理由,…。情節重大時,得暫時停止持卡人使用信用卡之權利或終止信用卡契約: 十一、持卡人不配合玉山銀行依法定期審視、對刷卡交易之性質與目的或繳款資金來源不願配合說明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