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瑞投信通知,「柏瑞全球策略量化債券基金(2341/2342/5979/5980/5981/5982/5983/5984/7341/7342/8979/8980/8981/8982/8983/8984)、柏瑞新興亞太策略債券基金(2323/2324/5925/5926/5933/5934/7323/7324/7327/8925/8926/8933/8934)」修訂信託契約暨公開說明書,主要調整說明如下:
一、上述兩檔基金:
(一)將「由金融機構發行具損失吸收能力之債券(含應急可轉換債券及具總損失吸收能力債券)」,明訂於信託契約第十四條之基金投資範圍並增訂相關投資規範。
(二)順修信託契約第十四條內「高收益債券」一詞,將之調整為「非投資等級債券」。
(三)參照「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資產價值之計算標準」之修正,酌修信託契約第二十條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計算相關文字。
(四)配合開放式債券型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範本之修訂辦理,於信託契約第三十一條增訂旨揭基金如發生信託契約所訂「特殊情形」,而允許基金得不受原訂投資比例限制之情事,及該特殊情形結束時,均應公告受益人。
二、柏瑞全球策略量化債券基金:
修改信託契約第十五條之可分配收益來源,將所納入「已實現資本利得」無需扣除「未實現資本損失」;並為增加該基金配息運作彈性,前述可分配收益來源爰一併移除「本基金應負擔之各項成本費用」項目。
三、說明一、(一)及說明二之修正內容,謹訂於2023年1月30日起施行,其餘修正,均於基金公司公告日之翌日起生效。
本次公開說明書最新版本請至基金資訊觀測站及基金公司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