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銀投信來函通知,自2022年9月26日起「瑞銀(盧森堡)策略基金-平衡型(美元)(QQ41/QQ42)、瑞銀(盧森堡)策略基金-增長型(美元)(QQ46)、瑞銀(盧森堡)策略基金-收益型(美元)(QQ44)」更新公開說明書,內容如下:
1.一般投資政策將增加以下內容:「除非子基金的特別投資策略另有規定,對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的投資僅限於子基金淨資產之 3%」。並闡明除各子基金之投資策略另有規定,子基金得投資其全部資產於現存之集合投資可轉讓證券集合投資計劃(UCITS)。至多得投資其淨資產 30%投資於除集合投資可轉讓證券集合投資計劃(UCITS)外之集合投資有價證券計畫(UCI)上。
2.ESG類別列表將在子基金各自特別投資策略中補充以下內容:「永續投資可能包括下列九個 ESG類別中的一個或多個:…j)新興經濟體之永續投資:藉由固定收益投資和外匯獲取資金之策略,以資助新興經濟體的私部門並支持發展金融機構的努力。」ESG 類別列表將在子基金各自特別投資策略並明確規定:「根據《永續金融揭露規範》第 8 條,各子基金資產(不包括現金、現金等價物和衍生性金融商品)中至少 70%的投資策略應投資於促進環境(E)和/或社會(S)特徵的投資策略或符合同等條件者,或根據《永續金融揭露規範》第9條,應投資於以永續投資或以減少碳排放為目標的投資策略或符合同等條件者。」
3.一般風險資訊將增加以下內容:「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SPAC 是一家上市的特殊目的收購公司,為收購或合併現有公司(「收購目標」)而籌集投資資金。收購目標通常是希望能上市的現存非上市公司,藉由 SPAC 收購或與 SPAC 合併來實現此目標,而不是藉傳統的上市途徑。通常在 SPAC 尋求投資人時,收購目標的身份是未知的。SPAC 的架構可能很複雜,其特徵可能差異很大,這可能導致各種風險,例如稀釋、流動性、利益衝突以及目標公司的識別、估價和資格的不確定性。
投資人應注意,對 SPAC 的投資存在 SPAC 無法完成收購的風險,例如:由於沒有找到合適的收購標的,SPAC 股東未對擬議的收購或合併給予必要的同意、無法獲得必要的國家或其他授權,或者收購或合併在完成後被證明未成功並造成損失。被 SPAC 收購或與 SPAC 合併的公司的股票可能會生波動並有巨大的財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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