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銀投信來函通知,自2023年10月2日起「瑞銀(盧森堡)歐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歐元)(QQ20/QQ28/QQ29 /QQ30/QQ31/QQ40)」變更公開說明書,內容如下: 1. 目前,從公平協商的證券借貸交易中獲得的總收入的60%計入有關子基金,而總收入的30%留作證券借貸服務提供者瑞銀瑞士股份公司之費用,負責持續之證券借貸活動及擔保品管理,總收入的10%則留作證券借貸交易經紀人瑞銀歐洲SE盧森堡分行之費用,負責交易管理、持續的營運活動及擔保品保管。與實施證券借貸方案有關的所有費用均從證券借貸交易經紀人的總收入部分中支付。這包括與證券借貸活動有關的所有直接和間接成本。 2. 子基金「瑞銀(盧森堡)歐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歐元)(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將於未來遵守關於金融服務部門之歐盟2019/2088永續金融揭露規範第8條。 3. 子基金瑞銀(盧森堡)歐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歐元)(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其管理投資組合所適用之永續指標,詳述於新增附錄「永續金融揭露規範相關資訊」。相關詳細資訊請參考公開說明書之附錄。 本次公開說明書最新版本請至基金資訊觀測站及基金公司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