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4/1起,本行調整穿戴式裝置之玉山信用卡代碼化下載申請須知及玉山信用卡與簽帳金融卡代碼化下載申請須知,若您對於此次修訂有異議,敬請於修正生效日前停止使用代碼化服務,若未停止使用,則視為同意。
說明如下:
玉山信用卡代碼化下載申請須知修訂對照表
| 項次 |
現行條文 |
修正條文 |
|---|---|---|
| 一、資格 |
已持有玉山銀行實體信用卡 (不包含公司卡) 之個人顧客,完成開卡程序後,可透過指定型號之手機、平板電腦或其它行動裝置申請下載經代碼化技術 (Tokenization) 轉換之代碼化信用卡。下載之代碼化卡片資料將儲存於穿戴裝置內建之安全元件。 |
已持有玉山銀行實體信用卡 (不包含公司卡、採購卡) 之個人顧客,完成開卡程序後,可透過指定型號之手機、平板電腦或其它行動裝置申請下載經代碼化技術 (Tokenization) 轉換之代碼化信用卡 (以下稱本服務)。下載之代碼化卡片資料將儲存於行動裝置及穿戴式裝置內建之安全元件及信用卡國際組織(VISA, MasterCard, JCB)提供之雲端代碼化平台。 |
| 二、使用 |
信用卡持卡人申請與使用本行代碼化服務不需支付任何費用,但仍需負擔實體卡片之相關費用與提供信用卡資料,如信用卡卡號、到期日及末三碼,由穿戴式裝置業者之手機應用程式 (APP) 提供給國際組織 (VISA、Mastercard) 進行代碼化服務。使用本行代碼化服務之信用卡持卡人可於國內、外接受信用卡感應式交易之實體商店進行NFC近端感應式支付 (如VISA Paywave與Mastercard Paypass)。交易時,需搭配使用者於行動裝置上設定之密碼 (包含但不限於密碼輸入、生物辨識、螢幕圖形解鎖等) 驗證方可進行交易。交易過程,代碼化卡片之交易與實體卡片交易無異,持卡人於實體通路交易時,持卡人仍須依照信用卡使用規範於簽帳單上簽名。交易資料傳輸過程,卡片交易資料將以代碼化卡號傳輸,特約商店端或是收單銀行不會獲取持卡人真實的信用卡卡號資料。 |
|
| 三、掛失處理 |
持卡人申請停用或暫停該代碼化卡號對應之實體卡片,代碼化卡號將同時被移除或暫停使用。如代碼化信用卡持卡人遺失儲存代碼化卡片資料之手機或其它行動裝置時,可即時透過本行服務電話02-2182-1313通知本行申報掛失,由專人服務代碼化卡片暫停及停用之處理,並自通知掛失日起七日內補辦書面掛失手續,本行即承擔自您電話掛失前24小時被冒用之損失。當持卡人申請代碼化卡片暫停或停用處理,不影響該張代碼化卡片對應之實體信用卡之使用與卡片狀態。如持卡人申請停用後,於24小時內找回該行動裝置,可透過本行客服將暫停之代碼化卡片恢復使用。 |
|
| 四、停用處理 |
持卡人可隨時終止代碼化卡號之服務,透過本行服務電話02-2182-1313通知本行申請停用,由專人服務代碼化卡片停用之處理,持卡人亦可透過穿戴式裝置業者之手機應用程式,依照指示說明進行代碼化卡號停用。持卡人申請代碼化卡片停用處理,不影響該張代碼化卡片對應之實體信用卡之使用與卡片狀態。 |
消費帳款疑義 |
| 五、消費帳款疑義 |
以代碼化卡號進行之交易資料,於帳單上將以原實體信用卡卡號資料列示,持卡人於當期繳款截止日前,如對帳單所載之交易明細有疑義,得檢具理由及本行要求之證明文件 (如簽帳單或退款單收執聯等) 通知本行協助處理,或同意負擔調單手續費後,請求本行向收單機構調閱簽帳單或退款單,或同意依各信用卡國際組織作業規定繳付帳款疑義處理費用後,請求本行就該筆交易依各信用卡組織之作業規定,向收單機構、特約商店或辦理預借現金機構主張扣款或信用卡國際組織仲裁,並得就該筆交易對本行暫停付款。若持卡人與特約商店發生消費糾紛時,本行將予協助,有疑義時,並為有利於持卡人方式處理。持卡人未依上述約定通知本行者,推定帳單所載事項無錯誤。 |
穿戴式裝置 |
| 六、穿戴裝置 |
智慧型穿戴裝置皆由穿戴式業者於授權之經銷商、零售商等通路指定通路以賣斷方式販售予顧客,經銷商或零售商依民法相關規範應擔保產品於危險移轉時,具有其所保證之品質。信用卡持卡人如有保固服務需求時,需提供購買發票或證明供穿戴式裝置業於合法授權維修中心,詳細保固服務依穿戴式裝置業者公告為準。另若有部分業者經營穿戴式裝置租用服務,其信用卡綁定與支付流程與賣斷方式均無差異,如有信用卡消費爭議,仍依本行與信用卡國際組織消費爭議處理程序辦理。 |
您同意本行、信用卡國際組織及其代碼化服務平台、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行動支付業者及穿戴式裝置業者對合於營業項目及章程所訂業務之需要,得蒐集、處理、利用及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 |
| 七、其他 |
您同意本行、信用卡國際組織及其代碼化服務平台、聯合徵信中心、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及穿戴式裝置支付業者對合於營業項目及章程所訂業務之需要,得蒐集、處理、利用及國際傳輸您的信用卡資料,如信用卡卡號、到期日及末三碼,並由穿戴式裝置業者之手機應用程式 (APP) 提供給國際組織 (VISA、Mastercard) 進行代碼化服務,並將資料儲存於信用卡國際組織及其代碼化服務平台位於美國的伺服器中。 |
您之各項權益、優惠或服務期間及適用條件、權益說明及本須知中未說明事項,均依『玉山銀行信用卡約定條款』或辦理。 |
| 八、 |
持卡人之各項權益、優惠或服務期間及適用條件,均依申辦實體卡片之會員權益說明及『玉山銀行信用卡約定條款』辦理。 |
本行保留申請本服務核准與否之權利 |
玉山信用卡與簽帳金融卡代碼化下載申請須知修訂對照表
| 項次 |
現行條文 |
修正條文 |
|---|---|---|
| 二、使用 |
信用卡、簽帳金融卡持卡人申請與使用本行代碼化服務不需支付任何費用,但仍需負擔實體卡片之相關費用。使用本行代碼化服務之信用卡、簽帳金融卡持卡人可於國內、外接受信用卡或簽帳金融卡感應式交易之實體商店進行NFC近端感應式支付 (如VISA Paywave與MasterCard Paypass) 或於支援in-App交易之網路特約商店進行遠端支付。交易時,需搭配使用者於行動裝置上設定之密碼 (包含但不限於密碼輸入、生物辨識、螢幕圖形解鎖等) 驗證方可進行交易。交易過程,代碼化卡片之交易與實體卡片交易無異,持卡人於實體通路交易時,持卡人仍須依照信用卡使用規範於簽帳單上簽名。交易資料傳輸過程,卡片交易資料將以代碼化卡號傳輸,特約商店端或是收單銀行不會獲取持卡人真實的信用卡或簽帳金融卡卡號資料。 |
|
| 三、掛失處理 |
持卡人申請停用或暫停該代碼化卡號對應之實體卡片,代碼化卡號將同時被移除或暫停使用。如代碼化信用卡或簽帳金融卡持卡人遺失儲存代碼化卡片資料之手機或其它行動裝置時,可即時透過本行服務電話02-2182-1313通知本行申報掛失,由專人服務代碼化卡片暫停及停用之處理,並自通知掛失日起七日內補辦書面掛失手續,本行即承擔自您電話掛失前24小時被冒用之損失。當持卡人申請代碼化卡片暫停或停用處理,不影響該張代碼化卡片對應之實體信用卡或簽帳金融卡之使用與卡片狀態。如信用卡持卡人申請停用後於24小時內找回該行動裝置,可透過本行客服服務將暫停之代碼化卡片恢復使用。如簽帳金融卡持卡人申請停用,則無法恢復使用,須與本行重新申請核發新卡。 |
|
| 四、消費帳款疑義 |
以代碼化卡號進行之交易資料,於信用卡帳單、簽帳金融卡對帳單上或登載於網路銀行簽帳金融卡消費資料,將以原實體信用卡或簽帳金融卡卡號資料列示。如對交易明細有疑義,得檢具理由及玉山銀行要求之證明文件 (如簽帳單或退款單收執聯等) 通知銀行協助處理,或同意負擔調單手續費後,請求銀行向收單機構調閱簽帳單或退款單,或同意依各信用卡國際組織作業規定繳付帳款疑義處理費用後,請求銀行就該筆交易依各信用卡組織之作業規定,向收單機構、特約商店或辦理預借現金機構主張扣款或信用卡國際組織仲裁,並得就該筆交易對本行暫停付款。若持卡人與特約商店發生消費糾紛時,銀行將予協助,有疑義時,並為有利於持卡人方式處理。持卡人未依上述約定通知本行者,推定帳單所載事項無錯誤。 |
|
| 六、 |
持卡人之各項權益、優惠或服務期間及適用條件、權益說明及本須知中未說明事項,均依『玉山銀行信用卡約定條款』或『玉山銀行簽帳金融卡約定條款』辦理。 |
您之各項權益、優惠或服務期間及適用條件、權益說明及本須知中未說明事項,均依『玉山銀行信用卡約定條款』或『玉山銀行簽帳金融卡約定條款』辦理。 |
| 八、 |
新增條文 |
本行保留適時修訂本須知之權利,並得以電子郵件、簡訊或網站公告等電子方式通知您。若您於七日內不為異議,或於修訂生效後仍繼續使用本服務者,即視為您同意依照修訂後之約定內容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