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瑞投信來函通知,依據金管證投字第1130358298號函暨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及其銷售機構從事廣告及營業活動行為規範」之規定,變更以下基金警語: 產品代碼 產品名稱 原基金警語 更新後基金警語 2328/5938/5940/5941 7329/8938/8940/8941 柏瑞特別股息收益基金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2327/5937/5939 7328/8937/8939 柏瑞特別股息收益基金*A、N9、IA級別 無 (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7319/8911/8919 柏瑞亞太高股息基金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2310/5942 柏瑞亞太高股息基金 *A級別 無 (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請洽分行理財專員或請參閱基金公司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