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投信來函通知,「國泰中小成長基金(2010)、國泰小龍基金(2007)、國泰豐益債券組合基金(2017)、國泰全球資源基金(2011)、國泰新興高收益債券基金(2019/2020/3708/3709/3710/3711)、國泰中國新興戰略基金(2021)、國泰全球多重收益平衡基金(2026/2027/3704/3705)、國泰亞太入息平衡基金(2029/2030/3713/3714/3715/3716)、國泰全球高股息基金(2033/3717/3718/3719)、國泰智富傘型基金之ETF安鑫組合基金(2036/2037/3722/3723)、國泰主順位資產抵押高收益債券基金(2044/2045/3727/3728/8045/8728)、國泰泰享退系列2029目標日期組合證券投資信託基金(2048/3731)、國泰泰享退系列2039目標日期組合證券投資信託基金(2049/3732)、國泰泰享退系列2049目標日期組合證券投資信託基金(2050/3733)、國泰亞洲高收益債券基金(2051/2052/3734/3735/8052/8735)」修訂公開說明書,主要修訂外幣計價受益權單位之短線交易買回費用計算方式,現行買回費用計算至「元」,調整為計算至「分」,並自2022年3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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