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聯投信通知,「安聯全球新興市場基金(2504)、安聯全球綠能趨勢基金(2509)、安聯四季雙收入息組合基金(2521/2522/6027)、安聯目標收益基金(2524/2525/6006/6007/6008/6009/7525/8509)、安聯台灣智慧基金(2513)」修訂信託契約。
主要修訂內容為:
(一)「安聯全球新興市場基金」、「安聯全球綠能趨勢基金」,修改放寬基金信託契約有關基金投資於承銷股票之比重上限,投資於任一上市或上櫃公司承銷股票之總數,不超過該次承銷總數之百分之三,且本公司經理之全部基金,投資於同一次承銷股票之總數,不超過該次承銷總數之百分之十。
(二)「安聯全球新興市場基金」、「安聯全球綠能趨勢基金」、「安聯四季雙收入息組合基金」、「安聯目標收益基金」、「安聯台灣智慧基金」 等修改信託契約第十四條第一項投資標的名稱、同條第八項投資於國內次順位公司債不受信用評等限制等,係屬配合法規修改文字,相關交易作業均無改變。
上述變動之生效日為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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