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順投信來函通知,「景順盧森堡基金系列(EE)」擬修訂基金公開說明書,下列變更將於2026年3月30日起生效,說明如下:
一、締約前揭露文件(公開說明書附錄B)之更新
(1)更新良好治理流程
自生效日起,將更新締約前揭露文件(附錄B)所載之被投資公司良好治理實務評估政策,更新後內容如下:
「被投資公司將依據一套全面的良好治理原則進行評估,該評估採用結合量化與質化分析之多重步驟流程。
於此流程中,投資團隊會利用來自第三方資料供應商之各項指標,以辨識潛在的重大治理問題。此等指標包括評分指標及爭議事件因素,用於評估關鍵領域,例如管理結構、員工關係、人員薪酬及稅務遵循。如某公司因此等指標被標記為存在潛在重大治理問題,全球盡職治理團隊將進行第二階段質化審查。此審查將判斷所辨識治理問題之重大程度是否足以限制其被納入本基金。
如某公司被評估為未遵循良好治理實務,該公司將被排除於可投資範圍之外。如需自本基金中撤資,將於可行範圍內儘速進行,並適當考量股東之最佳利益。」
(2)更新數檔子基金之永續投資定義
自生效日起,下列子基金用於衡量永續投資比例之指標,將於締約前揭露文件(附錄B)中更新如下:
股票子基金:
景順泛歐洲基金(EE05/EE25)
景順永續性歐洲數據趨動基金(EE43/EE44/EE47)
景順永續性環球數據趨動基金(EE42/EE46)
「本基金擬透過實現環境保護目標(如氣候變遷、水資源管理及污染防制)及社會責任目標(如良好健康、優良行為及性別平等)進行永續投資。為達成此等目標,本基金投資於符合下列任一標準之發行人:
(i) 與至少一項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一致,且未與任何一項SDG存在不一致之情形;
(ii) 其整體ESG評等經第三方資料提供者評定為AAA 等級;
(iii) 其低碳轉型評分位於所有受評發行人之前 25%。
請留意投資組合之整體加權將於符合上述標準時歸類為永續投資。」
上述更新將不會對受影響之子基金之投資管理方式及其風險概況產生任何影響。
受影響之子基金之締約前揭露文件及與永續性相關之揭露內容,將據此進行相應更新。
二、文件取得及額外資訊
有關各基金之股份類別清單,請參閱管理公司網站
三、其他資訊
投資價值及投資產生之收入可能歷經波動(部分可能受匯率波動所致),投資人未必均能收回已投資金額之全額。
本次公開說明書最新版本請至基金資訊觀測站及基金公司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