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聯投信來函通知,依據金管會最新法規函令,修訂下列事項並將自2019年1月8日起生效:
一、因應投資策略所需,修訂安聯全球生技趨勢基金、安聯全球人口趨勢基金、安聯全球農金趨勢基金、安聯全球油礦金趨勢基金、安聯中國東協基金、安聯目標收益基金、安聯台灣智慧基金,於投資中華民國之指數股票型基金(ETF)項後增註包括反向型ETF、商品ETF及槓桿型ETF。
二、修訂安聯全球生技趨勢基金及安聯目標收益基金之外幣級別每受益權單位於基金召開受益人會議時均有一表決權,無須再換算為基準受益權單位之規定。
本次信託契約修正前後對照表及最新公開說明書,請至基金資訊觀測站及基金公司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