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村投信來函通知,「高盛基金III境外基金系列」修訂公開說明書事宜,修訂內容如下:
一、指派Goldman Sachs Saudi Arabia為特定子基金之次投資經理公司。
二、自公開說明書中移除擺動因子揭露之網站連結。
三、下列子基金之投資政策及締約前揭露事項(「締約前揭露」)將進行修訂,以釐清子基金得直接及/或透過UCITS(可轉讓證券集合投資計劃)或其他基金,包含由投資經理公司管理之UCITS或其他基金,以追求其投資目標。此等變更不代表對子基金投資策略或風險概況之重大變更。
高盛基金III - 高盛亞洲債券基金(AP05/AP06/AP21/AP43/BP05/BP06/BP21/BP43)
高盛基金III - 高盛新興市場債券基金(AP14/AP15/AP16/AP22/AP38/BP15/BP16/BP22/BP28/BP36)
高盛基金III - 高盛環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AP01/AP02/AP03/AP04/AP23/AP42/AP56/BP02/BP23/BP42/BP56)
高盛基金III - 高盛邊境市場債券基金(AP50/AP51/AP52/AP53/AP54/BP51/BP52/BP53/BP54)
高盛基金III - 高盛投資級公司債基金(AP07/AP08/AP20/AP55/BP07/BP08/BP20/BP55)
四、下列子基金締約前揭露中之內容,將進行修訂以釐清其碳強度承諾之降低。此等變更不代表對子基金投資策略或風險概況之重大變更。
高盛基金III - 高盛全球永續股票基金(AP63)
高盛基金III - 高盛新興市場增強股票基金(AP13)。
其餘信託契約條文修訂及最新公開說明書版本請至基金資訊觀測站及基金公司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