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瑞投信通知,「柏瑞新興市場高收益債券基金(2313/2314/5905/5906/5920/5921/7313/7314/8905/8906/8920/8921)」、「柏瑞全球策略高收益債券基金(2311/2312/5907/5908/5909/5910/5917/5918/7312/8908/8909/8917/8918)」、「柏瑞新興亞太策略債券基金(2323/2324/5925/5926/5933/5934/7323/7324/7327/8925/8926/8933/8934)」、「柏瑞新興市場企業策略債券基金(2315/2316/5922/5923/5935/5936/7315/7316/8922/8923/8935/8936)」、「柏瑞美國雙核心收益基金(2309)」等五檔基金修訂信託契約及公開說明書,詳細說明如下:
1.五檔基金共同修約事項係為提升本公司海外債券型基金之投資效益及操作彈性,于未涉及改變產品定位及基本投資方針、策略下,將五檔基金存續期間(對利率敏感度)之目標管理範圍一致調整為1-10年,以因應不同的市場變化於目標區間內彈性調整。
2.「柏瑞新興市場高收益債券基金」其他修訂事項如下:
(1)修正後各外幣受益權單位發行額度之記載方式並不影響外幣發行總面額(新臺幣150億)。
修正後,各外幣計價受益權單位換算基準受益權單位之比率,已載於本基金信託契約與公開說明書。
(2)修訂本基金信託契約第十四條第一項投資範圍及方針及第七項第10款有關同一公司發行、保證或背書之短期票券及有價證券總金額之投資限制。
3.所有修正條文皆自公告日(2018年2月9日)之翌日起生效,惟「柏瑞新興市場高收益債券基金」本次信託契約第十四條第一項修改,爰就本基金投資範圍或方針內容之修訂,訂於2018年4月16日開始施行。
本次信託契約修正前後對照表及最新公開說明書,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基金公司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