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投信來函通知,「元大多福基金 (3001)、元大卓越基金(3002)、元大新主流基金(2628)、元大全球優質龍頭平衡基金(3053/4517)、元大日本龍頭企業基金(3054)」修訂信託契約暨公開說明書,主要有關:
(一)旨揭基金新增發行N類型受益權單位。
(*增發之類型僅為基金公司通知,本行是否新增銷售請至本行官網「財富管理>共同基金>基金查詢」確認。)
(二)為避免投資人大額申購或買回時,因其衍生的相關交易費用或成本使基金淨值被稀釋,進而影響既有受益人之權益,旨揭基金依據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112 年 10 月 20 日中信顧字第 1120053810 號函規定,增訂得收取反稀釋費用之機制,俾利保護受益人權益;惟反稀釋費用機制之施行日期將另行公告。
其餘信託契約條文修訂及最新公開說明書版本請至基金資訊觀測站及基金公司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