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利投信來函通知,所代理之「安本標準基金(GG)」將於2023年6月5日起變更公司及其基金名稱、保管機構、行政管理機構暨更新公開說明書相關事宜。
主要調整如下:
一、安本標準基金(Aberdeen Standard SICAV I)變更為安本基金(abrdn SICAV I)。
二、為使安本標準基金營運模式進一步與abrdn之其他盧森堡機構之營運模式統一,Citibank Europe plc.盧森堡分行將取代BNP Paribas S.A.盧森堡分行被指派為本公司之保管機構及行政管理機構。
三、自生效日起將各基金之「一般行政費用」與「其他費用及支出」收取方式進行標準化。此等變更旨在明確化及確定如何將各基金產生之營運成本計入該等基金,並使股東較容易比較abrdn SICAV範圍內各基金之持續性成本。
四、為統一各abrdn SICAV系列使用之方法,(i)應給付予管理機構之部分「基金服務費」(先前為營運、行政及服務開支之一部分),將更名為「管理機構費用」,並將作為年度獨立費用收取,並以各基金資產淨值之0.05%為限,及(ii)投資管理費用及管理機構費用應依據前一交易日各股份級別資產淨值計算之各基金價值(以及歸屬於各股份類別之價值),並考慮當日的所有申購及買回。
上述變更不是重大變更,不影響既有投資人之權利或利益,因此整體的風險概況不會產生重大變化。此外,營運及管理方法也不會產生重大變化。
詳情請洽分行理財專員或請參閱基金公司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