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瑞投信通知,「柏瑞中國平衡基金(2317/2318/5901/5902/5903/5904/7318/8902/8903/8904)、柏瑞旗艦全球成長組合基金(2305)、柏瑞全球金牌組合基金(2307)、柏瑞旗艦全球平衡組合基金(2304)」等四檔基金修訂信託契約及公開說明書,詳細說明如下:
1.旨揭四檔基金共同修約事項,修訂第十四條有關同一公司發行、保證或背書之短期票券及有價證券總金額之投資限制。
2.「柏瑞旗艦全球成長組合基金(2305)、柏瑞全球金牌組合基金(2307)、柏瑞旗艦全球平衡組合基金(2304)」等三檔基金,移除信託契約第十四條第一項有關投資於境外子基金之總金額不得高於該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九十五之限制。
3.「柏瑞中國平衡基金」在外幣受益權單位總發行額度(新臺幣200億)不變情況下,修正各外幣幣別額度記載之方式。修正後,各外幣計價受益權單位換算基準受益權單位之比率,已載於該基金信託契約與公開說明書。
4.「柏瑞全球金牌組合基金」及「柏瑞旗艦全球平衡組合基金」修正公開說明書有關申購人每次定期定額申購之最低發行價額,其施行日期將待基金公司另行公告。
本次旨揭四檔基金信託契約第十四條有關之修正內容,將於2018年5月2日起施行。其餘修正事項自公告日之翌日起生效。
本次信託契約修正前後對照表及最新公開說明書,請至基金資訊觀測站及基金公司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