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萊德投信來函通知,「貝萊德寶利基金(5002)」修訂信託契約暨公開說明書事宜,主要修訂內容為:
(一)開放以投資國內股票為限之股票型基金及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資產投資於任一上市公司股票且該股票占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之比重逾百分之十者,得不受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十條第一項第八款及第十七款本文規定之限制,但投資該股票比重不得超過該股票占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之比重,且投資該股票加計公司債或金融債券之總金額應以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二十五為限。本基金爰修訂信託契約第14條相關規定,
並自2026年9月21日起生效。
(二)配合開放投信得委託集保辦理基金清算款項總額收付作業,修訂相關信託契約及公開說明書內容,並自即日起生效。
(三)增訂反稀釋費用相關內容,生效日將另行公告。
其餘信託契約修訂內容及本次公開說明書最新版本請至基金資訊觀測站及基金公司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