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萊德投信來函通知,「貝萊德新興歐洲基金II」重新定位暨變更名稱為「貝萊德新興市場中國除外基金」,相關說明如下:
一、「貝萊德新興歐洲基金II」已於2024年5月13日自「貝萊德新興歐洲基金」分割移轉成立,並於2024年5月14日(含)起開放贖回與轉出交易,惟仍繼續暫停申購(包含定期(不)定額申請及續扣)與轉入交易。
二、「貝萊德新興歐洲基金II」將自2024年6月17日起,變更投資目標、政策,擴大其投資範圍於全球新興國家(不包括中國),並變更基金名稱為「貝萊德新興市場中國除外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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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代碼 |
重新定位前 |
重新定位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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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S1 |
貝萊德新興歐洲基金 II A2 歐元 BGF Emerging Europe II Fund A2 EUR |
貝萊德新興市場中國除外基金Hedged A2 歐元 BGF Emerging Markets Ex-China Fund Hedged A2 EU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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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S2 |
貝萊德新興歐洲基金 II A2 美元 BGF Emerging Europe II Fund A2 USD |
貝萊德新興市場中國除外基金A2 美元 BGF Emerging Markets Ex-China Fund A2 USD |
投資人如不同意上述變更,可於2024年6月14日營業時間內辦理贖回或轉出。
三、「貝萊德新興市場中國除外基金」之申購、轉入及定期(不)定額申請事宜將依本行安排,相關銷售資訊請依本行官網說明為主。
註:原申請「貝萊德新興歐洲基金」之定期(不)定額不會投資於基金「貝萊德新興歐洲基金II」及更名後之「貝萊德新興市場中國除外基金」,投資人若欲參與「貝萊德新興市場中國除外基金」定期(不)定額扣款,請重新約定。
詳情請洽分行理財專員、貝萊德股東通知函或請參閱基金公司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