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投信來函通知,「元大全球農業商機基金(3007)、元大全球公用能源效率基金(3038)」修訂信託契約第十四條之運用本基金投資證券及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基本方針及範圍,並於2021年6月1日起生效。
本次主要修正為:
一、增列反向型ETF、槓桿型ETF、商品ETF及期貨信託事業對不特定人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認購(售)權證、認股權憑證為可投資標的。
二、考量跨國股票型基金之操作彈性,刪除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之有價證券及流動性準備之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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