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投信來函通知,修訂「元大大中華價值指數基金(2616)」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第十五條之運用本基金投資證券及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基本方針及範圍暨公開說明書相關事宜。
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第十五條主要修正內容如下:
「經理公司應採用指數化策略,並以在扣除各項必要費用後儘可能追蹤標的指數之績效表現為目標。前述指數化策略,包含(1)完全複製法及(2)最佳化方法。本基金之操作策略原則上儘可能複製標的指數成分股權重,由於標的指數成分並不固定,部份成分股流動性不佳,經理公司衡量追蹤成本、追蹤偏離度及作業風險後,將運用最佳化方法為主要資產管理方式,以追求貼近標的指數之績效表現。但未來在市場狀況允許下,經理公司將不排除以完全複製方式進行指數追蹤。」
此修訂重大通知事項將於2022年8月6日起生效,並自2022年9月30日起施行。
本次信託契約修正前後對照表及最新公開說明書,請至基金資訊觀測站及基金公司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