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博投信來函通知,「聯博新興亞洲收益基金(4017/4018/5819/5820)」,修訂信託契約及公開說明書相關之規定,修訂內容摘要如下:
1. 自109年09月21日起,修訂信託契約第三條第二項,明訂經理公司控管額度方式及各類型受益權單位與基準受益權單位換算比率,以及換算比率之匯率取用日。
2. 自109年09月21日起,修訂信託契約第十四條第十二項之運用本基金投資證券及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基本方針及範圍,得為增加投資效率目的從事信用違約交換指數(即CDS Index,如CDX系列指數、iTraxx系列指數與CMBX系列指數等)交易。
3. 配合經理公司實務作業,修訂信託契約第二十條第三項第二款第一目及第三目投資外國債券及證券相關商品資產價值計算之資訊取得來源及取價順序,並增訂遠期外匯合約之資產價值計算方式。
本次信託契約修正前後對照表及最新公開說明書,請至基金資訊觀測站及基金公司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