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Wallet自2020/08/01起調整玉山Wallet使用者同意條款,若您對於此次修訂有異議,敬請停止使用玉山Wallet,若未停止使用,則視為同意:
| 項次 | 修正條文 | 現行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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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
(一)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行)向您蒐集個人資料時,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應明確告知您下列事項:
1. 蒐集之目的:外匯業務、行銷(包含金控共同行銷或合作推廣業務)、金融服務業依法令規定及金融監理需要(包括但不限於執行洗錢防制作業及配合全球打擊恐怖份子調查等目的),所為之蒐集處理及利用、金融爭議處理、金融監督、管理與檢查、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信用卡(含附加功能服務)、現金卡、轉帳卡或電子票證業務、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管理之事務、借款戶與存款戶存借作業綜合管理、核貸與授信業務、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消費者保護、商業與技術資訊、帳務管理及債權交易業務、授信業務(含事後管理)、募款 (包含公益勸募)、會計與相關服務、資(通)訊服務、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資通安全與管理、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廣告或商業行為管理、徵信、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憑證業務管理、其他金融管理業務、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其他諮詢與顧問服務、人身保險、財產保險。 |
(一)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玉山銀行)向您蒐集個人資料時,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應明確告知您下列事項:
1. 蒐集之目的:外匯業務、信用卡(含附加功能服務)、現金卡、轉帳卡或電子票證業務、借款戶與存款戶存借作業綜合管理、核貸與授信業務、授信業務、徵信、行銷(包含金控共同行銷或合作推廣業務)、金融服務業依法令規定及金融監理需要,所為之蒐集處理及利用、金融爭議處理、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管理之事務、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消費者保護、商業與技術資訊、帳務管理及債權交易業務、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資(通)訊服務、資通安全與管理、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其他諮詢與顧問服務、人身保險、金融監督、管理與檢查、憑證業務管理、募款 (包含公益勸募)、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財產保險、會計與相關服務、其他金融管理業務、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
| (二)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您就本行保有您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3. 本行如有違反個資法規定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您得向本行請求停止蒐集。 |
(二)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您就玉山銀行保有您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3. 銀行如有違反個資法規定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您得向玉山銀行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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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您如欲行使上述個資法第三條及英國標準協會制訂PIMS(Personal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所規定之各項權利,有關如何行使之方式,得向本行客服中心(0800-30-1313、02-21821313)詢問或於營業時間洽詢各營業單位。 | (三) 您如欲行使上述個資法第三條規定之各項權利,有關如何行使之方式,得向玉山銀行客服中心(0800-30-1313、02-21821313)詢問或於營業時間洽詢各營業單位。 | |
| (五) 詳依本行官網公告個人資料運用法定告知事項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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