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瑞投信來函通知,「柏瑞多重資產特別收益基金(2329/2330/5943/5944/5945/5946/5947/5948/5949/7330/7331/8943/8944/8945/8946/8947/8948/8949)」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契約及公開說明書等事項主要內容如下:
1. 「柏瑞多重資產特別收益基金」修訂信託契約第十四條之運用本基金投資證券及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基金方針及範圍,放寬該基金於單一證券商之下單限制,另增訂有關委託與經理公司具集團關係之證券商下單不得超過經理公司當年度買賣外國股票總金額之50%之規定,自2020年09月15日起施行。
2. 「柏瑞多重資產特別收益基金」順修淨資產價值低於一定金額時,應將淨資產價值及受益人人數告知申購人之門檻規定,由新臺幣參億元調降為貳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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