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博投信來函通知,「聯博新興亞洲收益基金(4017/4018/5819/5820)、聯博新興市場企業債券基金(4001/4002)、聯博全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4015/4016/4023/5813/5814/5815/5816/5829/5830/9416/9513/9514/9515/9516)、聯博美國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4019/4020/5821/5822)」修訂信託契約暨公開說明書,重點內容如下:
1.「聯博新興亞洲收益基金(4017/4018/5819/5820)、聯博新興市場企業債券基金(4001/4002)、聯博全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4015/4016/4023/5813/5814/5815/5816/5829/5830/9416/9513/9514/9515/9516)、聯博美國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4019/4020/5821/5822)」自2023年1月1日起修訂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第十四條之運用本基金投資證券及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基本方針及範圍,增訂由金融機構發行具損失吸收能力之債券(含應急可轉換債券(Contingent Convertible Bond, CoCo Bond)及具總損失吸收能力(Total Loss-Absorbing Capacity,TLAC))債券為可投資標的,並明訂投資符合金融主管機關所定合格資本工具之具損失吸收能力之債券之投資比例限制。
2.「聯博新興市場企業債券基金(4001/4002)、聯博新興亞洲收益基金(4017/4018/5819/5820)」信託契約中所載「高收益債券」一詞調整為「非投資等級債券」,並配合修訂該二檔基金公開說明書相關文字。
3. 「聯博新興亞洲收益基金(4017/4018/5819/5820)、聯博新興市場企業債券基金(4001/4002)、聯博全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4015/4016/4023/5813/5814/5815/5816/5829/5830/9416/9513/9514/
9515/9516)、聯博美國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4019/4020/5821/5822)」增訂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得為受益人之權益由經理公司代為處理本基金投資所得相關稅務事宜。
4.「聯博新興市場企業債券基金(4001/4002)、聯博美國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4019/4020/5821/5822)」配合實務作業及旗下基金作業一致,調整國外債券及證券相關商品之取價資訊來源順位及明訂遠期外匯合約之評價方式。
本次信託契約修正前後對照表及最新公開說明書,請至基金資訊觀測站及基金公司網站查詢。